无论是参加专业训练还是业余训练,除了中国足协等有关部门关于足球青训的规定外,训练合同(或训练协议)是在训练方(俱乐部、足球学校等)之间签订的。 .) 和球员(及其监护人)就训练事宜达成基本协议。
训练合同的内容涉及足球训练的各个方面,可能对球员未来的教育、转会、向职业球员的过渡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国家政策、训练机构运营条件、球员自身选择等多种原因,球员与训练机构签订训练合同后,实际训练情况仍可能发生变化。 这些变化可能会引发训练机构和球员之间的纠纷。
纠纷发生后,当球员希望根据训练合同争取自己的权益时,他们可能会发现合同条款往往对自己不利。
这些不利的种子或许早在签约阶段就已经埋下,但既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也不是足球青训专业人士的年轻球员家长可能还没有发现。
基于此,为了帮助对足球感兴趣的青少年球员及其家长慎重选择足球培训机构,我们结合公开司法案例,对球员在培训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主要法律要点进行了分析,以供参考。有需要的读者。 参考。
(本文仅是初步分析,不代表任何正式意见,欢迎讨论。)
1. 培训对象
培训合同的签订方应当是实际提供培训服务的机构。
由于实践中存在多个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品牌授权等多种合作方式,家长需要关注培训机构在对外宣传中声称的优质培训资源是否属于签约方。
例如,如果A培训机构对外宣传与业内知名机构B合作,为球员提供高水平培训,但培训合同签订方为A机构,则B机构可能中途退出,AB与AB之间的合作可能终止/结束等,导致玩家无法获得相应的训练资源。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是培训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
2.1 培训内容、时长和数量
关于训练量,通常包括训练和比赛的次数和持续时间。
从训练周期来看,业余训练的周期通常较短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短则几个月,长则一两年; 对于专业训练,如职业俱乐部梯队、足球学校等,周期通常较长,最长可能达到10年及以上。
家长可以根据孩子成长的长远规划来考虑培训期限,特别是如果培训期限较长或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期限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更应慎重考虑过程中发生变化的风险。
2.2 培训资源和条件
我们注意到,在培训机构向家长提供的合同中,通常会以比较笼统的方式表述这一内容,但实际上培训资源和条件恰恰是培训机构在宣传时吸引球员和家长的重点。
培训机构在促销时承诺的培训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地点/场地、教练级别(人数、资质)、住宿条件、配套学校条件(如是否承诺具体学校)等,应尽可能清楚。 合同里要写清楚。
同时可以约定,如果训练机构不能提供这些条件,球员有权采取单方面解除合同等补救措施。
【司法案例】张某与北京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2019)京0108民初61327号)
本案中,法院认为:考虑到教育培训合同的特殊性,培训地点的地理位置等因素一般是接受培训服务方决定订立合同的关键因素。 培训地点的变更应当属于合同条款的重大变更,需要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变更。
某公司在未与张某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单方面减少培训地点,且未能证明该情况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 该公司的行为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应构成违约,并退还相关培训费用。
2.3 培训机构对运动员的管理和注册要求
训练合同中有关球员注册的协议可以分为多种情况。
(一)俱乐部注册
根据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青少年球员要想参加足协相关赛事,需要在足协系统中注册为所属俱乐部(无论是业余俱乐部还是职业俱乐部)的球员。 此注册是排他性的。
培训机构要求球员到俱乐部注册也是合理的。 但实践中存在训练合同已经终止、球员离开俱乐部,但俱乐部不配合变更注册的情况,导致球员在新俱乐部训练和比赛遇到障碍。
因此,建议合同中明确规定培训机构有义务配合变更手续,并可以协助设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当然,培训机构接受这一要求是相当困难的) )。
(二)体育局报名
一些相对专业的俱乐部会要求球员到与俱乐部相关的体育局(通常是俱乐部所在地,但也有例外)进行登记。 报名后,球员今后需要代表相关体育局参加全运会等比赛。
户籍地或常住地与俱乐部所在地不一致的球员需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三)专业团队报名
拥有一线职业球队(中超、中甲、中乙)的梯队和足球学校,通常会在训练合同中约定这一条款,要求年轻球员与职业球队签订工作合同,在青训期间成为职业球员。俱乐部要求这样做。
该条款通常还附带相应的(昂贵的)违约金。
对于有志成为职业运动员的年轻球员来说,虽然职业梯队是进入职业队最直接的选择,但考虑到漫长的训练周期和涉及的不确定性,是否要在多年前就对职业身份做出承诺呢? 而承担更重的违约责任是玩家需要慎重考虑的。
【司法案例】北京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王某某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2018)京0105民初63746号)
本案中,某俱乐部起诉未按训练合同规定与其签订职业合同的海外年轻球员王某某,要求支付违约金2000万元以上。 该案于2020年通过调解解决,目前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具体内容未知。
3. 费用
费用是培训合同的另一个核心条款。 合同中可能涉及多种类型的费用。
3.1 培训费用
(一)带薪培训
一般来说,接受足球训练的球员都应该向培训机构缴纳费用。
培训合同应明确约定单价(例如一课时多少)、总价(以及相应的课时数)、付费方式(一次性、分期、现金、转账等) 、发票开具等
根据国家预付费相关规定,消费者预付费用中未实际使用/接受服务的部分可以获得退款。
如果培训机构提供的合同中有“任何情况下不予退款”的约定,家长不要接受。
(二)免费培训
一些财力雄厚的培训机构出于招募人才等原因,可能会向球员口头承诺免费培训。
但在培训合同中,培训机构一般不会书面承诺免费培训永远免费。 相反,他们很可能会同意免费培训是暂时的,或者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费用,而是约定“培训机构将支付当时有效的费用”。 “以标准为准”,赋予培训机构单方面改变培训费用的权利。
人们常说:“免费的东西是最贵的”。 免费训练往往意味着球员需要支付其他隐性成本或者承担更重的义务和责任。
因此,对于免费培训的承诺,家长需要特别留意合同中是否还有其他限制性条件。
如果合同规定训练机构可以单方面改变收费、主要训练条件等重要内容,但不允许球员在改变发生后自由退出,这是不合理的,球员也不应该接受。
3.2 转账费用
(一)年轻业余球员的转会
第一个需要澄清的误区是,业余青少年球员转会(即青少年球员所属注册训练单位/俱乐部的变更)没有强制转会费、训练补偿等转会费。 。 (依据:《中国足协球员身份及转会管理规定》)
为了防止优秀年轻球员被随意转会,给原球队带来损失,培养合同中可以约定年轻球员转会需要向培训机构支付转会费(实质上是终止合同的违约金)。训练合同),或同意年轻球员将获得新球队给予年轻球员一定比例的转会费/签约费。
此类协议需要单独对待:
如果培训机构是商业业余培训机构,以市场价格为年轻球员提供收费培训,那么双方关系比较简单,个人依赖性较弱。 一般来说,家长不应该接受关于转学费用的协议。 。
如果培训机构专业、专业,比如职业梯队,收取的培训费用较低(或者免费),提供的培训资源较多,球员对球队的个人依恋较强(例如,有一个运动队)合同中的局注册、职业队注册协议),考虑到球队对球员的投入,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来看,球队要求球员在比赛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是合理的。转会(或自愿退队等)。
但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合理。 家长应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考虑是否接受,对于明显不合理的违约金应予以拒绝。 (违约金详细分析见下文)
(二)成为职业选手后转会
球员成为职业球员后,原青训队可按照中国足协相关规定获得转会补偿。 训练合同中的相关内容不得违反足协的规定。
4. 培训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双方协商一致的变更和解决外,培训合同还可能包含单方变更/终止的权利,但这些权利一般仅由培训机构享有。
例如,培训内容、费用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一般来说,家长不应接受培训机构单方面的改变;
如果您接受单方变更协议,您应确保同时同意玩家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
五、违约责任
5.1 玩家的违约责任
训练机构提供的训练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主要是指球员违约时应支付的违约金。
如上所述,是否接受违约金协议需要根据业余训练、专业训练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一般约定为固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计算的动态数额。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违约金一般不应超过守约方实际损失的130%。
如果培训机构提出的违约金赔偿标准明显不合理(例如设定高于1.3倍的倍数),球员不应接受。
【司法案例】大连市某青少年足球俱乐部与孙某某合同纠纷案((2019)辽0211民初2718号)
本案中,某俱乐部(原告)与孙某某(乙方)签订了培训合同,约定甲方拥有乙方足球体育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登记权;
若甲方要求乙方签署第一份专业合同而乙方不签署,或乙方违反本协议并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将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为为甲方培养乙方投入的5倍。
因孙某违反训练合同,代其他俱乐部注册,一俱乐部起诉孙某按照训练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共计27万余元(即训练投入的5倍)。
法院判决孙某某违反合同,认定教练工资、外籍教练培训费等为某俱乐部的培训投入。
但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五倍的赔偿金额被认为“过于高于造成的损失”。 法院依法将违约金调整为原告损失的130%,共计6万元。 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