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足协副秘书长、竞赛部部长齐军。图片由中国足协提供
新华网体育北京1月31日电 中国足协青训中心授牌仪式暨青训总监任命书31日在北京举行,会上公布了《中国足协关于调整年轻球员转会和培养薪酬标准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这将加强对16岁以下年轻球员国内转会的控制。《中国足协球员身份管理及转会规定》(以下简称《转会规定》)中训练补偿的起始年龄由原来的12岁调整为8岁,国内青年球员训练补偿费也按四类调整。
为进一步提升中国足协在年轻球员的注册、转会等基本管理水平,中国足协决定对现行《转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补充。中国足协副秘书长、竞赛部部长齐军详细介绍了调整补充的内容,主要涉及八个方面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包括提高低年龄组年轻球员国内训练补偿年龄、调整国内青年训练补偿收费标准、严厉打击利用涉外转会手段逃避训练协议等具有高度社会关注度的重要措施。
此次调整的重点提高了对年轻球员首次签订工作合同的要求。规定,业余球员自12岁生日起连续注册4年以上的,如果训练单位能够与该球员签订工作合同,同时为该球员提供不低于平均工资三倍的工资,则训练单位有权选择与业余球员签订不超过两年的工作合同培训单位所属会员协会所在地区上一年的社会工资。如果球员无正当理由拒绝申请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足协可以对球员处以24个月的禁赛。
此外,足协还对“出口内销”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如果球员在23岁生日前因任何原因从国外转会到中国,如果训练协议未届满且未与训练单位就解除训练协议达成协议,或者业余球员已在同一训练单位注册超过4年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足协也将对该球员禁赛24个月, 训练单位可以提供第一份工作合同,并且没有放弃与球员签订第一份工作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