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赛季中国足球甲A联赛公共信号制作及版权合作伙伴项目征集公告
二、合作期限
2023年4月至2023年11月(2023年将被视为一个完整的合作年。如果赛季晚于自然年结束,则赛季结束将被视为一个完整的合作年。)
三、项目简介
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简称“中国足协联赛”,是由中国足协主办、国内一级职业足球俱乐部参加的中国大陆二级职业足球联赛。
中超联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公司”)经中国足协授权,全面负责中超联赛相关公共信号的制作及版权合作。
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方式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合作伙伴将负责:
(一)信号制作及传输:合作期间,按照中超联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公司”)规定的标准,完成信号制作、图文及传输工作。 2023年中甲联赛所有比赛的文字打包及传输工作。 比赛数量和形式以官方官方信息为准。
(2)中甲转播权出售:合作期间,按照中超联赛规定的要求,完成中甲转播权出售。 具体销售范围包括:
1、中国(不含香港、台湾)卫视平台;
2、中国地方电视台(不含香港、台湾);
3、中国(不含香港、台湾)新媒体。
4. 征集要求
(一)2023赛季中甲联赛公共信号制作服务商具体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见附件2。
(二)中国甲级联赛转播权在中国境内(不含香港、台湾)转播平台的销售要求:必须保证各转播平台在公共信号中充分体现中甲赞助商的商业权益。
五、资质要求
(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委托等)。 参赛者只能以一名律师身份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三)企业参加本次征收活动前三年内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违法、失信、违纪记录。
(五)截至公开征集截止时间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申请人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国内、国际体育赛事公共电视信号制作的技术服务经验和团队。
(七)参赛者与中超联赛股东之间不存在股权关系或重大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持股、控股、共同出资等。
(八)参赛者或其关联公司如与中国足协或中超联赛有合作,必须具有中国足协和中超联赛认可的良好商业信誉,且不存在违约行为或侵权。
六、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17:00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
(二)联系人:李浩然; 电话:; 电子邮件:。
(3)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四)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和印章):
1、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多证的,只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背景介绍。 包括组织架构、业务范围、管理层介绍、专业构成等。
4、近三年连续完整年度的企业纳税凭证(全部纳税记录)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如果有滞纳金,请提供额外信息;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证明;
6. 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公告第五条“资格要求”第六款要求的证书、协议(副本)或者其他相关材料;
7、与中超各股东不存在股权关系或重大关系的承诺函;
未提交上述文件的企业,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其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七、选型要求
(一)当正式注册并通过相关资格审核的企业有3家及以上时,中超联赛将于4月10日向入围企业发出参加评选的通知。
(二)参展企业展示顺序:现场展示按照企业报名顺序进行。
(三)参会企业演讲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11日(具体时间以评选通知为准)
2、地点:中超联赛有限公司会议室
参会企业应按照通知顺序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等待参加报道。 若您未能按时参加推介会,则视为您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 每个参展企业派出的代表不得超过三人。
参展企业须进行不超过30分钟的现场展示。 声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企业优势、合作计划等,同时将与中超代表进行不超过20分钟的现场问答环节。
宣讲当天,参赛企业需携带本公司本项目纸质版计划书8份(原件每页需加盖公司公章)、电子版计划书1份、纸质版报价单1份(每页须加盖公司公章)、电子报价单1份及邮件注册时提交的资质文件原件。 上述文件须由企业代表在现场演示时盖章并开启。
(四)各参赛企业完成计划陈述并回答问题后,由中超联赛代表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程序确定公共电视信号制作及版权合作方排名,并进行协议谈判按照最终排名顺序确定最终选定的合作伙伴。
(五)如排名靠前的合作伙伴未能与中超达成协议,中超将与排名靠后的合作伙伴协商达成协议。
(六)正式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企业不足3家的,采用其他方式确定公共电视信号制作及版权合作方。
(七)评审委员会将从符合市场的价格体系、符合公开征集计划的报价(30%)、国内外大型体育赛事制作等方面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经验及中国足协职业联赛制作经验(30%)、视频技术团队服务经验及设备状况、音频技术团队服务经验及设备状况、传输方案、应急预案(40%)。
(八)同等参与评审条件下,回购中甲联赛转播权的企业优先合作。
正式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企业不足3家的,将采用其他方式确定公共信号制作技术服务商。
中超联赛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