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区11人制足球比赛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更新时间:2024-03-11 15:16:29  来源:篮球客

2018年洛阳市校园足球“市长杯”城市小学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洛阳市教育局 2、承办单位:洛阳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管理办公室 3、协办单位:洛阳市惠民中学 四、比赛时间: 10 月 12 日至 21 日。 若比赛受天气等多种因素影响,补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微信群中通知。 五、参赛运动员条件及资格 1、市区以行政区为单位,每个区可报名一支球队(涧西区可报名两支球队)。 根据组委会要求,各市教育局局长、体卫站站长须亲自莅临比赛场地。 每队可报名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女运动员23名。 2、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保单为准)并具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符合比赛要求的体检证明,否则不得参赛; 3、运动员必须持有学生证或身份证才能参加比赛,如参赛学校有弄虚作假、冒用姓名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所有排名,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4、年龄: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球员; 五、比赛方式及排名 1、比赛设置小学男子组,采用11人制比赛形式,比赛使用4号球。 2、比赛时间:比赛分为三节,每节20分钟,中间休息5分钟。 比赛中换人次数没有限制。 被替换的球员不能再次参加比赛。 其余换人按规则进行。 3、比赛采用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小组赛同场次对决。 每场比赛必须分为胜者和败者。 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分数越高的人排名越高。

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则按①获胜场数确定排名; ②净胜球; ③总进球数。 若再打平,则按①净胜球数决定排名; ② 总进球数; 若再有平局,则通过抽签决定名次。 4、各参赛队须自备深色、浅色、不同颜色的两套比赛服。 他们必须穿着防护袜、护腿板、布包橡胶鞋钉,运动队必须携带自己的队长袖标。 他们还必须佩戴任何配饰、眼镜和奇怪的发型。 不允许玩家玩游戏。 5、守门员的球衣、短裤、袜子的颜色必须与场上球员的颜色不同,并须经裁判员认可后方可上场。 6、比赛适用中国足协2018年批准的最新《足球比赛规则》和《中国足协纪律处分办法》; 一张红牌停赛一场,累计三张黄牌停赛一场,裁判出示两张黄牌或同场两张黄牌。 直接出示红牌,出场的球员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并根据犯规性质决定是否追加处罚。 六、报名时间、地点 10月11日下午16:00前,各参赛队将报名表纸质稿和电子表格提交至洛阳市教育局体质健康站。 七、奖励方式 比赛前四名的队伍授予一等奖,其余名额授予二等奖; 八、纪律规定 1、严格执行《洛阳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纪律规定》。 2、比赛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仲裁委员会必须尽快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在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有违纪行为的相关选手将不被允许参加比赛。 3、运动员只能代表学校运动队参加比赛。 任何违反此规则的运动员将立即被取消所有比赛的资格。

非法运动队的比赛比分按0:3计算。 若实际进球数超过3球,则以实际进球数为准。 4、在报名和比赛过程中,如确认某运动队有弄虚作假、冒充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队所有比赛资格,并取消该队与其他参赛队的比赛成绩(已参赛和未参赛)按0:3计算,并暂停其学校注册和比赛资格一年以上。 5、各参赛队领队必须到场。 若领队因故不能出席,可提前通知组委会并委托他人担任领队。 否则,该团队将不被允许参加。 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及学生家长在比赛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给予警告,第一次罚款1000元。 若再次出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全队比赛资格。 6、某场比赛若某队弃权,罚款500元,第二次弃权,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 7、如对队员资格、比赛事实、裁判判罚有疑问,必须在双方队员离开比赛场地前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否则将不被接受。 同时缴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如果调查结果属实,则退还款项,否则扣除申诉费。 (如仲裁员不在场,竞赛监督员将在接受裁决前向仲裁员报告)。 九、本次比赛的监督员、裁判员由洛阳市教育局统一选聘。 10、本规则的解释权、变更权和补充权属于本次大赛组委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洛阳市2018年“市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市区十一人制联赛组织架构【组委会名单】名誉主任: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树新主任:洛阳市教育局副局长黄晓玲主任:游永政 牛红亮 洛阳市教育局副局长、洛阳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兼秘书长:陈刚 洛阳市教育局体育健康艺术站站长 蒋长安洛阳市回族中学校长李宏伟,洛阳市教育局体卫艺术站副站长、副秘书长:颜迎新、曹文宇、邢国涛,各队组长【公约办公室】 】 办公室主任:陈刚,副主任:李宏伟、严迎新,委员:曹文宇、邢国涛、陈思源,竞赛组、张连迪组、曹文化组、秦阳,【体育道德与时尚奖评选委员会】 】 主任:李宏伟 委员:颜迎新、曹文宇、邢国涛、赫连山 【仲裁委员会】李宏伟、颜迎新、曹文宇、段学强、赫连山 【技术代表】颜迎新、8段学宣传组】邢国连裁判组】 裁判长:赫连 裁判员:20人 市为维护洛阳市“市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班级联赛的正常秩序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保证联赛的公平公正,强化比赛作风和纪律,联赛,制定如下联赛纪律规定: 第一条 处罚种类: 一、通报批评; 2. 警告; 3. 暂停或禁止; 4、停止竞赛工作; 5、取消带队资格; 6. 取消比赛资格; 七、其他处罚。 第二条 对违规资格的处罚 一、违规资格 (一)非校园足球学校学生代表校园足球校足球队参加比赛的; (二)处于停学期间或正在诉讼期间,尚未获准代表校足球队参加比赛的学生; (三)以欺诈、冒充的方式代表学校足球队参加比赛的。

2、处罚方法(1)若对方3:0胜,且实际比分差大于等于3球,则以实际比分为准; (二)批评、警告的通报; (三)暂停或者禁止; (四)取消指导教师的教学资格; (五)取消比赛资格。 3、对于弄虚作假的教师和学校,情节严重的,应当采用多重处罚。 第三条 附加处罚 纪律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在联赛规定处罚的基础上进一步附加处罚。 第四条 对不文明、不道德和暴力行为的处罚 比赛期间,严禁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以咒骂、吐口水等方式侮辱、侵犯裁判员、对方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和观众。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下列处分: (一)通报批评; 2. 警告; 3. 暂停或禁止; 4、取消教练员执教资格; 5、取消比赛资格; 六、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体育场馆组织保障处罚 1、为了加强体育场馆管理,维护体育场馆安全秩序,保证足球比赛安全有序进行,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部近日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全国足球赛区治安秩序条例》以及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将予以实施。 2、各比赛场地按照市校足球办的规定和要求负责比赛场地的设施、接待和安全。 3、各比赛场地必须成立安保小组。 在市校足球办的指导下,负责比赛场地的安全保卫和比赛场地秩序的维护。

4、加强对观众的引导和管理,自觉遵守比赛纪律,维护场馆秩序; 尊重双方球员、裁判员、观众和场馆工作人员; 坚决禁止观众围堵、攻击裁判员、运动员、场馆工作人员。 5、比赛前,必须对比赛场地的所有安全设施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通行顺畅、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6、无论是赛前、中场休息还是比赛过程中,都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必要时进行入境检查。 严禁观众携带危险物品、各种软硬密封的饮料、杂物及其他可能损坏的物品。 将不文明、不健康甚至侮辱性、辱骂性的旗帜、标语等带入场馆。 七、市校足办公室根据情节轻重,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对具体违法行为和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条 弃权、罢赛、退赛处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队伍,视为弃权、罢赛、退出比赛: (一)参赛队伍未遵守规定时间(指至赛程规定的开始时间)参加比赛超过15分钟未到达比赛者,视为放弃,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市团委批准; (二)拒绝参加市校足办安排的补赛或改期比赛的,视为放弃。 ; (3)拒绝听从裁判员的要求,5分钟内未恢复比赛的,视为罢赛; (四)中途退出联赛的。 2、因球队弃权、罢赛、中途退赛等处罚造成不良影响的,市校足办将按规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甚至取消比赛资格。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七条 对酗酒、使用兴奋剂的处罚: 一、严禁酗酒; 2.严禁使用兴奋剂。 违规者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第八条 处罚规定及执行 1、比赛监督员应当在赛后24小时内将违规违纪情况书面报告市校足球办。 市学校足球办公室应当在收到书面报告后48小时内作出决定。 并书面下达有关单位。 2、对本规范未详述的违法违纪行为,市校足办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条 诉讼 1、受处罚球队及相关人员收到纪律委员会书面处罚后,应在48小时内向市校足球办提交书面申诉报告。 2、市校足球办收到书面申诉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书面下达有关单位。 3、市学校足球办公室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十条 附则 《洛阳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班级联赛纪律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市学校足球办公室。 “市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班级联赛“体育道德奖”的评选办法是为了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展示我市小学生的精神面貌,确保2016年青少年校园足球“市长杯”杯”洛阳市小学组夺得冠军。 决赛项目的顺利进行,激励了运动员们团结奋战,公平竞争,展现了自己的风采和水平。 经赛事组委会研究,决定在本次比赛期间开展“体育道德奖”评选活动。 评选条件和办法如下: 1、评选范围:参加本次运动会的所有队伍。

二、评选条件 1、“体育道德风尚奖”选拔队伍的基本条件应严格遵守《运动员守则》。 严格遵守会议有关规定,听从领导、听从指示,吩咐的、禁止的事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不做。 2、遵守场上规则,有正确的比赛作风,尊重对手、裁判、观众,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力求进步,顽强拼搏,获胜时不骄不躁,不骄不躁。失败时灰心丧气。 发挥风格和水平。 3、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卫生,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共财产,勤俭节约。 4、凡违反本次比赛纪律规定、违反《运动员行为准则》、《教练员行为准则》并受到处罚(处罚)的运动员(队),不得参加选拔。 3、评选办法由竞赛督导员、裁判组和大会相关部门确定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推荐候选人名单,提出评选意见,报“运动会体育道德作风奖”评选委员会”批准。 4、评选名额:“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参赛队伍的10%计算。 5.奖励运动队体育道德奖和奖牌。 六、选拔活动注意事项 1、选拔过程中,组委会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将选拔活动与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守则的学习和贯彻结合起来,使选拔活动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学校体育工作。 健康和谐发展。 2、选拔工作要深入运动队,让领队、指导员在抓好训练、比赛的同时,抓好运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 3、评选工作必须务实,不搞形式主义。

注重场内与场外运动的结合,注重运动技术水平与体育道德的结合,促进运动员的团结、竞争和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市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行为准则 《运动员行为准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运动,勇于奉献,敢于拼搏。 2、刻苦训练,精益求精,尊重教练,不骄不躁。 3、打球有风格、有水平,赢了不狂妄,输了也不灰心,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 4、不吸烟、不饮酒、不违法违纪,衣着整洁、优雅,举止文明、礼貌。 5、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尊重领导,服从组织,服从裁判,遵守竞赛规则和规程。 6、勤俭节约,保护公共财产,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 《教练员行为守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体育事业,培养知名专业运动员。 2、严抓难点,从实践出发,科学训练,精心制定教案,力争完成训练计划。 3、做好赛前准备和现场指挥,赛后认真总结。 4、学好政治理论和体育科技,勤奋学习业务,不断创新。 5、严格管理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运动员全面发展。 6、发扬民主,关心运动员,禁止打骂和人格侮辱。 7、把事业放在第一位,处理好工作、学习和家务的关系。 8、坚持真理,弘扬正气,在训练、学习、生活中为运动员树立榜样。

9、指导教师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团结协作。 10、遵纪守法,维护公共道德,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裁判员行为规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运动,热爱体育裁判工作。 2、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规则和司法方法,积极参与实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严格履行裁判职责,做到认真、认真、公正、准确。 4、工作作风端正,不徇私舞弊,坚持原则,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5、裁判员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强团结,不搞宗派活动。 6、服从领导,遵守纪律。 执行任务时,精神抖擞,衣着整洁,仪容优雅。

2018洛阳市校园足球“市长杯”市区小学生足球比赛甲组:洛龙区高新区老城区仙河区吉利区乙组:涧西区1队西工区宜宾区涧西区2队市级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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